2007年11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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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警察“抓赌” 真房客破财
萧山一大酒店上了被告席
本报记者 朱乔夫/文 通讯员 萧法 配图:毕传国

  杭州萧山的王先生在一家大酒店被假冒的警察骗了钱。事后,假警察被判了刑,王先生却和这家大酒店打起了官司,他要酒店赔偿损失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

  “便衣警察”闯门“抓赌”
  这得从今年1月30日发生的事情说起。
  这天7点左右,王先生在萧山某大酒店订了1015号房间,以备亲戚休息、闲谈。不料在8点50分左右,一个自称警察的男子手持房卡直接开门闯入房间,以抓赌为名,强行搜走了王先生身上的1.98万元现金。
  钱到手后,这名“便衣警察”要求王先生等人“等候处理”,他自己则扬长而去。王先生等人半晌才回过神来,随即向酒店保安反映,并质问酒店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确认那名男子是警察。谁知酒店工作人员说,他们根本没有对这名男子的身份进行确认,就将房卡交给了他。
  从监控录像来看,这名“便衣警察”拿到房卡后,贼头贼脑地将耳朵贴在房门上,倾听各个房间内的声音,直到听到1015房间后,就直接用房卡打开了房门。而且,“便衣警察”走出1015房间就把房卡随手丢了,大摇大摆地出了酒店。
  王先生当即要求酒店将监控资料调取出来并报警,但奇怪的是,酒店非但拒绝调取资料,连报警也不肯。于是,王先生只好自己向当地公安部门报了警。

  谁知竟是招摇撞骗
  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后,很快就将这名“便衣警察”抓捕归案。原来这名“便衣警察”叫周建芳,是假冒的,他还有一个搭档叫金茂林,两人专门冒充警察招摇撞骗。
  就在王先生被骗的3天前,周建芳也曾冒充警察在萧山区城厢街道另一家酒店内“抓赌”,后来因为房客逃离现场而未能得逞。
  而在王先生被骗的3天后,周建芳和金茂林又伙同他人冒充警察,在义乌市一家酒店内“抓赌”,以同样的手法骗得1万余元。
  今年2月中下旬,周建芳等人又来到萧山,先后在瓜沥镇、坎山镇等地的宾馆酒店作案,骗得现金1万余元。
  今年8月,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周建芳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判处金茂林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
  房客酒店对簿公堂
  两个骗子被判了刑,可是王先生并不打算就此罢休,因为他觉得,酒店的不闻不问、形同虚设的保安制度和设施,是造成他遭受损失的重要原因。
  王先生说,他无法想象,一个人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,就在酒店服务台拿到了他房间的房卡。“酒店如此做法,岂不是为犯罪分子大开了方便之门?”
  另外,王先生认为,当时酒店保安完全可以在监控录像上看到骗子的作案过程,理应产生怀疑并采取措施。但酒店非但没有这么做,还在王先生要求酒店报警并调用监控资料时不予配合,使他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以挽回损失,酒店应该对此承担责任。
  据此,王先生找到酒店交涉,要他们赔偿,可双方根本无法达成一致。于是,今年10月,王先生把这家酒店告上了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该酒店赔偿其各项损失(含精神损失费)共计2.53万元。
  11月14日,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庭上,酒店方认为这是一起纯粹的刑事案件,酒店不该承担责任。他们认为,公安机关对酒店进行治安突击整治是一件很寻常的事,而犯罪分子假冒警察,他们既无法从外貌上进行识别,也没有资格对前来执法的公安民警的身份予以确认。
  他们还表示,该犯罪分子冒充警察进行犯罪活动已有多次,其他饭店酒家同样没有识别出他们的身份,可见并非酒店的保安制度存在问题,而是警方执法与酒店方面的事先沟通存在缺陷。这不能怪警方,更不能怪酒店。
  对于拒绝报警这一情节,酒店予以了否认。而对于调用监控录像一事,酒店表示,他们只是强调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应的司法机关前来调用,因为这是酒店保存的唯一的证据材料,不能随便交给个人。
  庭审当天没有当庭宣判,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。